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 於期中退保者:退還已繳勞保剩餘天數之費用,健保費係以月為計算單位,其餘已繳納之各項費用概不退還。

• 會員欠繳勞保費、健保費、互助金及經常會費壹個月者,經本會分別以平信、掛號函催繳,逾期未繳者,將於下一期第一日向健保局、勞保局申報為欠費會員,同月將再次去函催繳,逾期仍未繳費者將移請最近召開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並予以退會除名處分。

• 不論轉入或轉出均需本人親自到本會辦理。

• 會員電話、地址如有變更請隨時與本會聯絡更正。

• 會員卡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100元整。

• 因各人因素重新申請會員卡酌收工本費100元整。